(张琳 王冬莹)5月28日上午,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利通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邵某某受贿一案,青铜峡市人民法院院长、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别担任审判长和公诉人。
为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青铜峡法院同步开展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活动,组织区、市等21家机关单位和我院各支部共计260余名党员干部在第一审判庭、视频会议室参与旁听,通过强化警示震慑,切实推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为戒。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3年间,被告人邵某某利用先后担任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党委书记,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利通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解决村民阻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贿赂款物共计人民币1625679.94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邵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价值,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经过法庭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环节,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邵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本次庭审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将“反面案例”变成党纪学习教育的“活教材”,清晰还原了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放松思想和纪律约束,跨越纪法红线,最终滑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以最直观、最有效、最震撼的方式为旁听人员敲响了廉洁自律警钟。
“听到公诉人列举的一笔笔犯罪事实,看到被告人从身处要职到身陷囹圄,在痛惜的同时也深刻感受到了法纪的威严,作为一名党员,我将增强防范意识,坚决做到拒腐防变守底线”,青铜峡法院机关支部党员海晓琴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