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希斌)近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化解一起土地腾退案件,执行干警前后五次驱车往返盐池县开展现场处置、释法调解,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顺利达成和解协议。
经营陷困境 租赁起纷争
2016年,朱某某、马某某承租了村民小组的土地用于养殖经营。2022年,因经营困难,朱某某、马某某未及时支付土地租赁费亦未与村民小组就土地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村民小组将二人诉至法院。经依法判决,朱某某、马某某返还村民小组的土地并将土地恢复原状。2024年1月19日,经盐池县人民法院执行,朱某某、马某某向村民小组履行案件款100元并负担执行费50元。因朱某某、马某某已在案涉土地上建设厂房,且该厂房为被执行人唯一生活经营场所,不具备拆除条件,所以暂时无法将土地返还并恢复原状,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结事未了 交叉再执行
2025年4月1日,本案由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交叉至青铜峡市法院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马某某陈述案涉土地上的养殖场现由其经营,是其唯一的生活生产经营场所,且因经营不善,负债较多,无力承担强制腾退、将土地恢复原状的费用。青铜峡市法院通过查控,未发现朱某某、马某某名下有足额财产支付强制腾退相关费用。村民小组亦明确表示无法垫付强制腾退相关施工成本,案件一度陷入暂不具备腾退条件的僵局。
多方共联动 跨区域调解
考虑到机械执行、强制拆除不仅会直接摧毁被执行人赖以生存的产业,还将产生高额执行成本,极易引发次生矛盾。为跳出“要么强拆断生计、要么搁置难结案”的执行困境,执行干警摒弃简单刚性执行思路,开启跨区域长线调解工作。从前往盐池县现场勘查、村委会座谈,到多方释法明理、背对背协商调解,执行干警先后五次奔赴盐池县,单次往返路程达280余公里,每回往返都兼顾实地走访、财产核查、基层联动、矛盾调和等多项工作。路上往返颠簸、田间现场踏勘,干警们耐心向村民小组讲解强制腾退的现实阻碍与经济损耗,同时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返还土地的法律后果,反复平衡集体土地权益与个体经营生存需求。
努力终功成 司法显温情
在多轮跨区域奔波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隔阂逐步消解,均认可维持养殖场存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折中方案。在执行干警与村委会共同见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案涉养殖场不再拆除而是由被执行人继续租赁,被执行人按时足额交纳土地租赁费,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彻底化解。
本案中,青铜峡市法院执行局以千里奔波的实干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用柔性调解代替强制拆除,既守住集体土地管理权益底线,又保住被执行人生产经营产业,成功化解搁置已久的土地执行积案,用心用情用力化解心结,兑现群众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