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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首执“增重”换纠纷“清零”——青铜峡法院实质性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国强 王冬莹)近日,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中,青铜峡法院执行法官能动履职,一揽子化解纠纷,避免“一案结多案生”,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与期待。

2022年11月,被告马某驾驶摩托车将原告俞某撞伤住院,经交警大队认定马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马某在支付俞某治疗期间部分费用后,对治疗费用认定提出异议,未支付后期治疗费。俞某遂将马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马某赔偿俞某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

因马某推诿拒绝履行,俞某向青铜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马某,并通过调查发现其在青铜峡市有房产一处。多次释法析理后,马某仍坚称没有还款能力。直至被拘传至法院,看到司法拘留决定书,马某才表示愿意凑钱支付全部案款。

考虑到本案只是解决了俞某因此次事故受伤的首次赔偿问题,若俞某恢复不利,可能会再次手术,从而继续产生手术费及其他治疗费用,马某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能否彻底化解纠纷,避免一案结多案生,加速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继续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

在马某凑钱过程中,执行法官兵分两路对双方以案释法,列举了其他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执行情况,分析其中蕴含的法理、情理,说明本案后续可能会产生的问题。马某听后,考虑到后续仍不能免于赔偿,便与俞某协商,愿意多支付一部分赔偿金,一次性解决双方纠纷。俞某结合自身恢复情况,认真考虑后答应了马某的提议,承诺如自己因此次事故再次手术,产生的二次手术费及后续治疗费用将不再向马某主张赔偿。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当场签下协议书,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正式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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