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一宁)冲动出手伤和气,明责调解续情谊。从相谈甚欢的“忘年牌友”到拳脚相向、对簿公堂,一段相差三十多岁的友情如何续写?
牌桌之上叔侄相称 冲动之下拳脚伤人
近日,青铜峡法院民一庭受理一起牌友因琐事争执而冲动伤人的侵权纠纷。原告刘某与被告林某系相识多年的牌友,二人虽相差三十多岁,但志趣相投,经常相约打牌消遣。然而,一次普通的牌局却让这段情谊蒙上了阴影。当日,二人在打牌过程中因琐事发生口角,年轻气盛的林某冲动之下将刘某面部打伤。刘某随即报警,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刘某则因伤住院,产生医疗费用数千元。由于林某认为自己已被行政处罚,赌气之下拒绝沟通、拒不赔偿。刘某多次索赔未果,不满情绪日益累积,终以一纸诉状将林某诉至法院。
以法为据以情动人 真诚道歉再续牌缘
开庭“吵”进门,友情去无踪。“他必须好好给我道歉,把治疗的钱赔了,一分都不能少!”“已经被拘留罚款了,面儿丢了,钱也交了,还赔什么钱!”言语间满是委屈与不满的刘某和坚持认为行政处罚便了事的林某,一见面就火力全开、针锋相对。面对情绪激动的二人,马法官并未急于开庭审理,而是立即开展庭前“融冰”工作,在沟通疏导中把准症结。马法官发现矛盾根源在于双方都憋着一口气——刘某在意的是林某的态度,而林某则对民事赔偿存在抵触心理。为避免当庭对峙激化矛盾,马法官决定先行采取“背对背”调解,从源头上化解纠纷。
调解“约”出门,再续忘年交。林某埋怨道:“这老叔,我们一起打牌都是朋友,有什么我赔偿就是,又是报警又是起诉。”马法官耐心倾听林某拒赔缘由同时,就其存在的法律认识误区针对性释法析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行政处罚不能替代民事赔偿,主动道歉、积极履责既是法律义务,也是修复关系的关键一步。你们之前叔侄相称,多难得的忘年交,因为一次冲动、赌气伤了和气,值当吗?”在马法官的耐心引导下,林某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向刘某真诚道歉。“你一直不道歉,我也是气急了,赔多少钱都好说。”林某的一声道歉,瞬间打开了刘某心结,原本僵持不下的态度明显缓和。见状,马法官组织双方逐一核对医疗票据,逐笔明确实际支出费用,让赔偿数额有据可依、清清楚楚。刘某当庭主张,自愿按照票据对应实际损失金额接受赔偿,林某也深受触动,在赔偿实际损失的基础上,额外支付500元以示歉意。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有说有笑地相约打牌。一段因冲动而断裂的牌友情谊,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得以修复。
牌桌虽小,折射的是人情世故;纠纷虽微,考验的是司法智慧。本案的成功调解,是青铜峡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生动缩影。下一步,青铜峡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既解“法结”,更解“心结”,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以司法温度守护群众和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