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靖法庭 马梅)青铜峡市瞿靖镇和邵岗镇气候条件得天独厚,自古以来就是鱼米之乡,32家规模化蔬菜基地在此落地生根。今年5月,一起10万元标的额的有机肥买卖合同纠纷打破了宁静,长期向来自贵州的某农业公司提供有机肥的供应商董某,因货款长期被拖欠,无奈将该公司诉至青铜峡法院瞿靖法庭。
山穷水尽:三重困境锁死案件
案件一经受理即遇“三难”。一是送达无门难,被告公司电话空号、注册地、经营地均“查无此司”,公司实际负责人突然离世,邮寄材料石沉大海。二是责任主体难定,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清,股东踪迹不明,法定代表人杨某(系实控人妻子)失联。三是证据链难闭环,原告提供的关键证据存在瑕疵,过磅单日期错位难以清晰对应,结算单仅有合同章及会计签名,缺乏有效公司公章确认,难以形成证据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跨省协作:多方寻踪解锁关键
面对困局,瞿靖法庭充分运用青铜峡市市委政法委与贵州紫云县政法委建立的跨省协作机制,通过贵州当地党委政府协助查找当事人。当得知杨某准确地址后,庭长党文强立即带领审判团队驱车赶赴,并在紫云县猴场镇基层组织大力协助下,最终完成送达。庭审中,杨某坦言:“我只是挂名的法人,从没管过公司,也未参与公司经营,以前只是给工人们做过饭”,并表示其丈夫意外去世,处理完丧事后赶到公司,才发现公司早已被搬空,重要账册下落不明。原告董某也证实道,“公司的事,她确实不清楚,她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面对“空壳”公司与“挂名”法人带来的困局,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难以实现案结事了,而且极易引发后续执行难题。
“石榴籽”调解:法理情交融化干戈
党文强仔细研判案情,深挖公司内部结构,决定将调解重心转向公司两名未露面的股东。他依托法庭打造的特色品牌“石榴籽调解室”,迅速启动多“背对背”调解,精准融入法理、事理、情理,充分发挥“律师+”协作机制效能,引导被告代理律师积极履行“法律顾问”与“调解促进者”双重角色。最终,在“石榴籽调解室”的主持下,各方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总计66000元货款当庭履行完毕。本案中,瞿靖法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托“石榴籽调解”特色服务品牌,通过跨省司法协作、多元联调等方式成功破解困局,最大程度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后续漫长的执行难题,为处理同类跨区域、涉企复杂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瞿靖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