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一封“走心”感谢信 送给“用心”法院人

  近日,青铜峡市法院行政庭法官收到当事人马某的感谢信,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法官的谢意。马某在信中写到:“我第一次进法庭,紧张,不安,语无伦次,完全不懂法庭的程序,是你耐心听我讲完诉求,提醒我一些注意事项,给了我最大的尊重,我是真的很感动。”朴素的语言充满了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和认可。

  马某系饭店老板,因劝解顾客段某不要酒后驾车,遭到段某的辱骂。马某向段某挥打一拳,二人扭打在一起。段某报警后,公安机关对二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马某认为自己的本意是为对方安全着想,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失公平,遂提起行政诉讼。庭审中,马某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公安机关机械执法,对立情绪严重。承办法官耐心倾听马某意见,主动引导应诉能力较弱的马某顺利完成庭审程序。

  经过对案件事实的梳理,法官认为马某的对立情绪主要源于其内心难以平衡情理与法理之间的冲突,如不及时疏解,马某可能会产生极端想法和行为。庭后虽然已是下班时间,但法官仍然耐心向马某解释道:“劝导对方不要酒后驾车,本来是传递善良之意,但善良之举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行政责任是每一位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要正视自己的冲动行为,勇敢地接受事实,以此为鉴提示自己和家人在生活中既要有善举,也要懂自护,避免冲动行事”。法官还向马某讲解了几起类似案例,马某最终解开“心结”并主动撤诉,表示自己今后仍会乐观生活,继续传播正能量。

  审判机关是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官民矛盾的重要力量。在处理具体案件中,能否精准把握当事人的实质诉求、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不仅关系到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也关乎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法官温暖的举动在解民忧暖民心的同时,也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来源: 责任编辑:
☆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
传 真:0953-3723748 执行热线:0953-3723710 邮箱:nxqtxfy@163.com 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300022409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