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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马晓花 王冬莹)4月17日下午,因一起离婚纠纷涉及两个未成年子女扶养问题,青铜峡法院民一庭在调解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这是青铜峡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减轻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成长负面影响的具体举措。  

  据悉,杨某与王某结婚十年,生育两个子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杨某坚决要求离婚,王某也表示同意,但二人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事宜一直争执不休。看到二人情绪激动,甚至恶言相向,难以客观冷静地坐下来协商后期抚养、探望等事宜,承办法官决定以书面形式劝说二人从孩子的角度多做考虑,冷静处理矛盾。于是在就子女抚养、教育等问题释法说理时,法官同时向二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杨某与王某拿到“提示”后,各自细细品读体会,冷静之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同意离婚,孩子由杨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王某也表示会经常探望孩子,不会让孩子感到缺少父母的关心关爱。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从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原则、全面履行抚养义务、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等5个方面,向可能面临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发出提示,告知其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履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携手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给予他们最温暖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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