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青铜峡法官日行三百里调解多人系列案受好评

  (李福娟)3291730分许,5名当事人与青铜峡法院的法官们一起走出内蒙古阿拉善左旗看守所,面带微笑的致谢道别,至此3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异地调解得到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2016年鲍某、张某、刘某三户以联保的形式向某银行分别借款,到期后未能如期还款,某银行将三家分别起诉要求偿还借款及利息,并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青铜峡法院受理该3案后确定了开庭时间,在首次排庭当日得知鲍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看守所,其他被告均表示不同意分别处理。为便于其他当事人参与诉讼,有利于案件协调处理,承办法官经与原告沟通,多次与其他被告解释说明,确定3案同时到看守所开庭处理。 

  29日早820分出发前,承办法官与原告和其他被告再次电话确认。历时2个小时行驶约150公里后到达看守所,在联系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提审手续进入看守所前,承办法官又与其他被告释法明理。下午15时,进入看守所后见到被告鲍某,经与原、被告近1小时的沟通,双方均同意调解处理。后就还款金额和时间又争执不休,借款人与担保人争吵、被告鲍某前妻哭骂,承办法官果断将当事人分开,让原告代理人与银行领导沟通考虑当事人还款能力尽量宽展还款期限,给各保证人讲明保证的连带法律责任,安慰劝说鲍某妻子,督促被告鲍某9月刑满后积极履行还款计划。直至1720分许,被告鲍某的妻子在最后一份调解协议上签字后,三起联保借款纠纷案件以调解顺利处理。 

来源: 责任编辑:
☆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
传 真:0953-3723748 执行热线:0953-3723710 邮箱:nxqtxfy@163.com 宁ICP备0810008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