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发)近日,一起要求返还“16万元彩礼”的纠纷,经青铜峡法院大坝法庭法官释法析理,逐步化解当事人心结,被告方主动按裁判结果履行了给付义务。
娜娜(化名)初中毕业待业在家,经热心的亲友介绍与外县青年凯凯(化名)相识。不到2个月时间,两家人就安排二人按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共同生活。这起来双方家长都满意的婚姻,竟然在“结婚”第3天就告吹。凯凯嫌女方玩手机不关注自己,娜娜使小性子不服管,两人吵闹不可开交,娜娜在雪天晚上给娘家打电话要回家,寻死觅活。第二天,娜娜的父母、爷爷、姑母、舅舅等人不顾天寒地冻、满天大雪赶了近百公里路来一探究竟。娜娜表示要“离婚”回家、坚决不与男方一起生活,凯凯也说不能共同生活,两家人一听心沉了底。男方家叫来一众亲戚,要女方承诺不继续生活就得退还彩礼、戒指、红包、“改口钱”、婚车、餐费、烟酒、羊肉等费用16.8万元。为了在天黑前回家,娜娜与父母给男方写下16万元借条,答应几天后付清。因为这段伤心的“婚姻”,娜娜精神恍惚压力很大,茶饭不思。此后男方多次上门催要,起诉要求返还16万元彩礼。大坝法庭主办法官审理认为16万元包括订婚、“结婚”等在内的各项费用,礼品、赠与物和餐费是为了增进感情、缔结婚姻关系正常的人情支出,全部让娜娜家返还与理不合,多次从情理法角度化解双方心结,最终结合花费情况,判决被告返还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按时付清了款项。
近年来,大坝法庭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注重通过司法审判倡导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道德观念,全面保护当事人的身份利益、财产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作用,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社会稳定的关系,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