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学东)2017年已经过去,回眸一年来工作的,一条短信让我感受到司法尊重的可贵之处。
12月3日,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告发来的一条短信。
“律师把调解书给我了,我真诚地谢谢您。欠人家的钱再苦再累,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会准时给还。您给我发了两个短信我很感动。现在我住院化疗,短信向您表示感谢。”
被告输了官司而给我发短信缘于11月21日我给被告发的两条短信。
2017年11月21日,在开庭审理被告与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未到庭,书记员给被告打电话电话关机,案件正常开庭。庭审结束后,我用自己的手机给被告发了一条短信,告诉被告案件已经开庭,如果他愿意调解可以与我联系。第二天被告给我回了一条短信,告诉他在银川住院,可不可以委托律师调解,我回复短信可以。11月30日,被告委托律师参加调解,认可原告的诉求,很快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偿还原告44800元借款和利息。
“不患人之不知己,患不知人也。”被告输了官司,一分钱没有少出,还发短信感谢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调解协议,是对法治的尊重和信仰。他并不敬畏我手中的法槌,而是感受到了被司法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