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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平、高华等8人涉恶案

    7月12日上午9时,青铜峡法院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方式,依法对被告人李平、高华等8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一案二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月,被告人李平、高华经营宁夏昊融投资有限公司从事高利放贷活动,采取上门宣传、许诺高利等手段,向15家单位及个人吸收资金351.7万元,后以月息3%至6%不等的利率,放贷给马某某等20名被害人。2015年至2018年,李平、高华纠集被告人马晶等6人,采取诱骗、威逼、胁迫、拘禁、滋扰等方式,以高利、罚金、保护费等名义虚增债务逼迫债务人出具借条。李平、高华还以虚假借据提起多起民事诉讼,损害法院审判活动和司法公信。上述被告人在吴忠地区长时间从事高利放贷和非法索债活动,针对多人多次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一系列“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逐步形成了以李平、高华为首,马晶等人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平、高华等8人以高额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纠集同案其他被告人索债,捏造事实提起虚假民事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李平、高华以及同案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全面听取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围绕本案焦点进行陈述和辩论,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合议庭将对案件进行评议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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