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新闻中心->法院资讯
坚守防控第一线,筑牢司法“防疫墙”

  (田野 王玉婷)2月14日22点40分,青铜峡法院干警田小龙回到了单位宿舍,经过多日摸排统计,当天他查清了正闸村群众的详细信息,连续工作14小时,只吃了2桶泡面3块饼干,但他觉得很充实,心里很踏实。这是青铜峡法院干警参加战“疫”的一个片段,疫情发生以来,该院89名干警坚守在社区、农村、企业防疫一线,他们用实际行动为战胜疫情贡献司法力量,与全市人民一同度过难关。 

  乡村排查“小组长” 

  “有时候难免得罪别人,不然干不好这个活,我们需要细致地摸排、劝返,而不是简单的登记。”法院干警田小龙说道。 

  疫情发生后,他率先站出来主动请缨。2月8日,他被派到正闸村担任排查小组组长,与村干部一同落实市委安排的防疫摸排管控工作。工作经验不足,不了解村上的情况,刚到时他很紧张,压力很大。“村干部很多都是老同志,我们年轻人得带头干。”经过几天的磨合,很快他就和大家打成一片。 

  正闸村有11个队,750户,2381人,排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了扎实完成工作,他发动村干部、大学生志愿者一起参与,将工作细化到每个人,然后“一竿子插到底”,各项工作逐户逐人进行落实。入户摸排时,他把人口最多的4个队分给自己,300余户,近800人,挨家挨户走访。家中几口人?什么时间从哪回来?体温多少度?必须逐个问得明明白白。村上使用“智慧疫控普查”系统输入村民信息时,他把在村里居住的1141位村民信息逐个录了一遍,从上午9点一直忙到晚上19点,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也有村民态度不好,不理解工作,他扑下身子耐心地做工作,经过再三劝导,后来大家都很配合。2月3日他从红寺堡家中赶来就一直顶在一线,没有休息一天,他说:“大家都很辛苦,如果组织需要,我希望去防疫任务更重的地方。” 

  社区防疫“守门人” 

  在青铜峡市裕民街9号楼,居民马师傅一大早就提来一壶热水帮执勤干警灌进暖壶里。小区有异地返青人员,从2月4日起,法院干警就日夜坚守在这里,24小时值班,熬不住了就在附近宾馆轮流休息2个小时,这样的工作状态整整持续了15天。 

  因家人从外省回来需要居家隔离,为了不耽误防疫工作,2月16日,干警马秀花把被褥从家里搬到了单位宿舍。她在惠源社区值守了近1个月,入户排查、登记扫码、巡逻宣传、社区执勤,都是她的日常工作。发现居民不佩戴口罩她耐心劝导,社区有独居老人行动不便,她帮忙买菜送药。挨家挨户走访,不知道爬了多少层楼梯,身上衣服湿透又风干。 

  接听电话、入户排查、开具证明……这是干警赵熙林每天的工作。“从来没想到我一天内会打百余通电话,也没想到一个月“连轴转”是这样的感觉。”2月4日被分配到忆江南小区后,他每日雷打不动地到社区值守。最忙的时候,他一天张贴30多张疫情宣传海报,入户排查70余户,开具40多份证明材料。他偶尔也想休息补个觉,但工作繁重,只能鼓鼓劲,又埋头干了起来。 

  企业复工“指导员” 

  “原材料运进困难,成品拉不出去……”在青铜峡市一食品加工厂,法院干警姚鹏把企业复工面临的困难汇总起来,申请上级部门协调解决。2月20日,青铜峡法院10名干警来到工业园区,督促帮助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作为驻企防疫联络员,他们要指导监督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宣传疫情防控知识,重点督促检查进入厂区人员测量体温、生产作业中佩戴口罩、员工食堂落实分餐和卫生措施、员工宿舍卫生及日常消毒等情况。“他们制作的员工体温表不规范,我就帮他们改过来,每天4次测量体温。隔离点有没有设独立卫生间,有没有洗手液,消毒工作是否全面彻底,这些工作都需要我们操心”姚鹏说。 

  此外,干警们发挥特长,耐心答复企业员工法律咨询,主动帮助企业解答涉及劳务用工、交易合同履行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对企业安全生产、劳动用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提出意见建议。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对属于法院职能范围的,指导企业通过多元化矛盾纠纷机制进行分类化解,使用网络平台申请立案,不属于法院职能范围的,引导到相关部门处理,多渠道排除企业复产复工障碍。 

    

来源: 责任编辑:
☆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
传 真:0953-3723748 执行热线:0953-3723710 邮箱:nxqtxfy@163.com 宁ICP备0810008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