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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法院成功办理宁夏首例跨域立案案件

  (薛伟萍) 9月23日,青铜峡法院通过 “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系统,协助当事人游某某向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办理跨域立案,让当事人避免了宁夏、福州两地奔波,在家门口的法院轻松立案。这是“中国移动微法院”全国跨域立案系统建立以来,宁夏法院首例成功引导当事人跨省立案的案件,同时也是宁夏高院和福建高院签订《闽宁两地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协作框架协议》后的首例跨域立案案件,标志着宁夏法院跨域立案工作迈出坚实的一步。  

  当天上午9点30分钟,家住青铜峡市的福建人游某某带着案件材料,来到青铜峡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此次他起诉的被告陈某某住在福建省长乐市江田镇,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为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原告必须前往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宁夏到福州距离2300多公里,往返需要花费3天时间,仅来回飞机票就得5000多元。 

  此前听说有“中国移动微法院全国跨域立案系统”,游某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与青铜峡法院取得联系,被告知宁夏法院已成功建设跨域立案平台,遂决定到就近的青铜峡法院办理跨域立案。游某某落座后,跨域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迅速开展材料审核工作,之后打开“中国移动微法院”系统的“跨域立案”平台页面,逐项输入案件相关信息材料。几分钟后,立案材料被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审核通过,立案成功,前后用时不到20分钟。首次体验法院的跨域立案服务,让原告游某某直呼:“不可思议,超乎想象。”跨域立案的诉讼服务改革,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给当事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跨域立案是诉讼服务制度改革的新举措,是司法为民便民的重要一招。通过跨域立案,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收件法院,不受地域、审级的限制,通过法院间的文件交换系统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材料,实现远程立案,同时管辖法院设有跨域立案专员实时审核跨域立案材料,确保及时回应答复,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指出,到2020年底,我国全面推行跨域立案服务,设立专门窗口,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今年8月29日,宁夏法院立案信访培训会议要求,全力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切实解决异地诉讼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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