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院各部门。
二、考核重点
1、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七五”普法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根据学习进度进行专项法律知识测试。考核结果分优、良、不及格三个等次。
2、各部门根据立案登记、诉调服务、审判执行、判后答疑等工作,定期报告梳理社会公众不清楚、理解偏差的法律法规。考核结果分优、良、不及格三个等次。
3、按照分工要求考核各小组与基层合作普法总结报告,主要考核协助普法工作质量,普法宣传效果。考核结果分优、良、不及格三个等次。
4、考核微信、门户网站,普法活动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地进行二次宣传的内容质量,巩固宣传成果。考核结果分优、良、不及格三个等次。
5、普法工作信息,每年6月底前报告半年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年12月底前报告本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情况。考核结果分优、良、不及格三个等次。
6、考核各小组完成分工任务情况。各小组领导是否尽心尽责,小组成员是否认真完成分配的工作。考核结果分优、良、不及格三个等次。
三、考核的方法
1、听取综合汇报。被考核部门向考核组汇报普法治理情况,落实普法规划等工作开展情况。
2、查阅档案资料。主要包括普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普法工作创新工作等证明资料,可提供书面、电子、声像等资料。
3、平时考核。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考察平时普法工作的完成情况,考核直接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系统。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