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大坝法庭化解21年“债务恩怨”

  (薄鹏飞)“过了这么多年还能把钱要回来,真是想不到,多亏法官调解做工作,谢谢你们。”近日,大坝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长达21年的债务纠纷,原告孙某对法官连连道谢。 

  孙某与慕甲原是陕西某县同镇乡亲,1997年1月,慕乙购买孙某饲养的羊,差欠价款4000元,因慕甲欠慕乙钱,三人就协商由慕甲代慕乙支付给孙某。当时慕甲出具借条,写明借到孙某买羊款4000元、还款日期及利息等。此后慕甲举家搬迁至宁夏生活,几次辗转定居本市某村。离乡前,慕甲给孙某黄豆200多斤、狗1只顶账,其后两人偶有联系。20年间不见慕甲再还钱,孙某等待中打探寻找,经多方打听,获悉慕甲家人在本市居住,赶来上门催要被拒,起诉要求给付欠款及利息3万多元。 

  庭审前,法官分别询问意见,被告慕甲及律师提出已部分偿还,且孙某另有慕甲欠款早已抵销,同时案件诉讼超过诉讼时效,拒绝付款;孙某坚持诉请,盛怒中有冲动极端言语。案件事实简单清楚,庭审到调解环节,法官结合事实讲乡情、说常理,解释诉讼时效和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建议实事求是、互谅互让解决争议,双方均同意调解,被告要求降低钱数,原告提出一次付清, 两番谈判后协商确定慕甲当庭支付孙某8000元。协议履行完毕,孙某坦言“律师跟我说了,欠款超过20年法律不保护,法院审了就判不支持,没想到还能要回钱来。”一件持续21年的债务纠纷一朝事了和谐收场。 

来源: 责任编辑:
☆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
传 真:0953-3723748 执行热线:0953-3723710 邮箱:nxqtxfy@163.com 宁ICP备0810008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