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鹏飞)“过了这么多年还能把钱要回来,真是想不到,多亏法官调解做工作,谢谢你们。”近日,大坝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长达21年的债务纠纷,原告孙某对法官连连道谢。
孙某与慕甲原是陕西某县同镇乡亲,1997年1月,慕乙购买孙某饲养的羊,差欠价款4000元,因慕甲欠慕乙钱,三人就协商由慕甲代慕乙支付给孙某。当时慕甲出具借条,写明借到孙某买羊款4000元、还款日期及利息等。此后慕甲举家搬迁至宁夏生活,几次辗转定居本市某村。离乡前,慕甲给孙某黄豆200多斤、狗1只顶账,其后两人偶有联系。20年间不见慕甲再还钱,孙某等待中打探寻找,经多方打听,获悉慕甲家人在本市居住,赶来上门催要被拒,起诉要求给付欠款及利息3万多元。
庭审前,法官分别询问意见,被告慕甲及律师提出已部分偿还,且孙某另有慕甲欠款早已抵销,同时案件诉讼超过诉讼时效,拒绝付款;孙某坚持诉请,盛怒中有冲动极端言语。案件事实简单清楚,庭审到调解环节,法官结合事实讲乡情、说常理,解释诉讼时效和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建议实事求是、互谅互让解决争议,双方均同意调解,被告要求降低钱数,原告提出一次付清, 两番谈判后协商确定慕甲当庭支付孙某8000元。协议履行完毕,孙某坦言“律师跟我说了,欠款超过20年法律不保护,法院审了就判不支持,没想到还能要回钱来。”一件持续21年的债务纠纷一朝事了和谐收场。